管理科学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按照《成都理工大学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法》及其他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0年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开展,审批工作方案和推选结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淳伟德、匡建超
成 员:张惠琴、胡灿、郭科、王宇、缪笛
秘 书:邵晋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学生成绩的审核计算,学生科负责综合表现成绩的审核计算,学院办公室最后汇总总成绩。学院纪委对推免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推免各环节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操作规范、程序合规、结果公开。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能力的考核。
三、遴选程序
推免采用学院分配名额,学生个人申报(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
具体安排如下:
(1)9月9-10日学生报名,10日下午17点截止报名;
(2)9月11日核算学生综合成绩,确定、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3)9月12日学术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后,最终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重修课程不超过2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截止2019年9月10日前的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
五、学院综合评分推荐
(一)在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从政治素养、思想素养、人文素养等方面考核申请者思想品德表现,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对达到申请条件者依据其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等综合表现(占15%)和入学以来(6个学期)的本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占85%)进行综合评分排序,按限额120%的比例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三)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同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成绩占最终成绩的20%,综合评分成绩占最终成绩的80%,成绩排序,限额推荐候选人。
(四)课程平均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课程平均成绩=Σ(课程成绩)/课程门数。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五)思想品德、课外活动等的综合评分办法与记分标准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同时必须将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纳入指标体系,评分办法与计分标准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实施。
(六)参加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等获得重要成果或获省部级(含)以上表彰的本科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推荐(成果在综合评分中已经加权记分的不再重复享有优先权)。
(七)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适当考虑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等特长因素,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六、学术专长生推荐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列为候选人,但占学院推荐指标。学术专长生的推荐材料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七、公示与审批
(一)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后,学院及时将候选人名单在网站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术专长生的个人资料和推荐材料同时公示。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候选人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志愿填报
各系部指导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通过教育部学信中心“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推免生须到所报考的接收院校参加复试,取得该校的拟录取资格(以“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报教务处备案。
九、附则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或讨论决定。
(二)在执行中遇到的特殊问题请书面报告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管理科学学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