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校运会闭幕式,我院成功表演了800余人的大型团体操,为进表彰先进,发扬团体操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度团体操个人评优工作,对在团体操训练、表演、组织过程中表现优秀和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现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16年管理科学学院团体操表演优秀奖
2、2016年管理科学学院团体操表演突出贡献奖
3、2016年管理科学学院团体操组织优秀奖
3、2016年管理科学学院团体操组织突出贡献奖
二、评选范围:
所有参加2016年管理科学学院团体操表演、训练、组织的本、专科生
三、评选条件:
1、团体操表演优秀奖:
(1)、完成团体操表演;
(2)、积极参与训练,从未无故缺席;因个人私事请假不超过三次;
2、团体操表演突出贡献奖:
(1)、完成团体操表演;
(2)、积极参与训练,从未无故缺席,从未因个人私事请假;
3、团体操组织优秀奖:
(1)、积极主动协助老师完成表演、训练工作;
(2)、积极参与训练组织工作,从未无故缺席,因个人私事请假不超过三次;
4、团体操组织突出贡献奖:
(1)、在团体操训练中承担了策划、计划安排等主要工作;
(2)、积极参与训练组织工作,从未无故缺席,从未因个人私事请假;
四、评选名额:
以上奖项不限名额,达到条件均可评选;四种奖项不可兼评。
五、评选时间:
2016年5月
六、评选方式:
团体操表演优秀奖和团体操表演突出贡献奖评选,由各系辅导员根据考勤表考勤情况在本系进行评选,于5月27日前报学院团委。
团体操组织优秀奖和团体操组织突出贡献奖由学院团委、学院学生会依据团体操训练期间院、系学生会学生干部表现情况,根据评选条件评比。
七、表彰奖励
由学院颁发相应获奖证书,获奖情况将作为学生个人今后在奖学金评选、推优入党、学生干部选拔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XX系团体操评优名单.xlsx
管理科学学院
2016年5月24日